根據几內亞法令凡發貨至科納克里(CONAKRY)港或經由該港轉往其它國的貨櫃都必須申請電子貨物跟蹤單(CTN),
如果沒有申請該證將視為觸犯該國運輸監管條例,不能在當地順利完成清關作業,而且對補辦證書有嚴格的規定,超
過時間的申請將產生巨額罰金且有機會被拒絕辦理,並在目的港受到嚴厲懲罰.
1. CTN 全稱CARGO TRACKING NOTE,中文名稱:貨物進口清單;
2. CTN NO.需顯示在提單上,一份提單對應一份CTN,CTN 的資料須與提單一致;
3. 收貨人憑正本 CTN 和B/L 在目的港清關;
4. CTN 適用於几內亞;
申请程序如下:
- 告知贵公司及收货人的详细资料: 如:公司名,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电邮地址及联系人.
- 提供发票,箱单,每票货的承运详情(20’或40’ 柜散货或机动车数量)
- 我司将会出帐单给贵公司以便安排汇款。贵司汇款至我司账户.
- 待货物承运后,贵公司需填写申请表格并连同提单副本及商业发票扫描件一起电邮给我司,以便制
作电子货物跟踪单的草本供贵司核对,贵司必须仔细查阅并核准.
- 待贵司核准电子货物跟踪单草本后,我司方将此电子货物跟踪单发给当局批复,电子货物跟踪单一旦批
复后不能作出任何修改.
- 当局批复后的电子货物跟踪单正本将邮寄给贵公司。卸货港收货人,货代或清关公司作为清关单据之一
提交目的港海关.
5. CTN 一式五份,顏色各异且不同單位存根;
White(白色): receiver(收貨人存) Green(绿色):forwarder’s copy Blue(蓝色): custom transit
port’s copy Pink(粉紅色): shipper’s copy Yellow(黃色): Port of Loading Agents copy(起運港簽發機構存)